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0日
讲学·卫方正讲《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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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方正,山西省著名青年学者,国学教育专家。山西青年报总编助理、山西文瀛书院院长、山西国学大讲堂教授、山西孔子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当代儒学研究会理事、太原美学研究会理事、山西书法家协会会员、中镇诗社社员、山西青年报《弟子规》讲师团首席讲师。
   自幼系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寒暑不辍,泛滥百家。平生以打通古今,经世致用为心,“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尽一个中国读书人的义务。2007年创办山西文瀛书院,先后开设《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老子》《古文观止》《史记》《千字文》、说文解字、国文写作等多种课程。近年来致力于青少年通才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果。
  卫方正《论语》解读之二百四十五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注释:
   祭于公:指士大夫等参加国君举行的祭祀典礼。
   不宿肉:不使肉过夜。“肉”,指“胙肉”,祭祀所用的肉。胙肉一般由祭祀当天清晨特意宰杀的牲畜肉充任,到第二天祭礼完全结束后再分赐给助祭者。故这种胙肉拿回家已是宰杀后的两三天了,不宜再放过夜。
   祭肉:指自家祭祀所用的肉。
   孔子参加国君举行的祭祀活动,分到的祭肉不让过夜。自己祭祀用的肉存放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食用它了。这是孔子善于养生的表现。
   祭祀的对象,不是神灵就是祖先,是非常神圣的。然而,再神圣的祭祀对象,也不能影响人的健康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