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3日

去年省城消费投诉网购最多

  本报记者 关静
   昨日,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汇总,2016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596件,解决7503件,投诉解决率达98.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1.33万元。全年各级工商部门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共38件,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分别为互联网购物、美容美发和洗浴、餐饮、文化娱乐、网络接入服务、装饰装修、房屋中介、住宿、洗染、电信服务。
  三大投诉主因
   根据性质分类,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有548件,涉及安全问题的投诉有4件,涉及广告问题的投诉有136件,涉及商标问题的投诉有1件,涉及合同问题的投诉有91件,涉及计量问题的投诉有5件,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有264件,涉及人格尊严的投诉有3件,涉及其他问题的投诉有6544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在所有投诉中,商品类投诉为3328件,占总投诉量的43.81%;服务类投诉为4268件,占总投诉量的56.19%,服务类投诉多于商品类投诉。
   根据2016年投诉数据,商品大类: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投诉量位居前五位。服务大类:非现场购物、居民服务、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服务、互联网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位。
   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分别为:汽车及零部件、移动电话主机、鞋帽、服装、家具、电视机、装饰材料、洗衣机、门窗、房屋等。
   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分别为:互联网购物、美容美发和洗浴、餐饮、文化娱乐、网络接入服务、装饰装修、房屋中介、住宿、洗染、电信服务。
  网购电视购物普遍
   在投诉情况中,非现场购物令人忧。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省时省力便捷的非现场购物方式已经成为消费者普遍的购物方式。与此同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消费投诉也越来越成为普遍性投诉。
   主要问题是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商品在收到拆包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有瑕疵;质量担保未落实。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品牌服装、鞋类、化妆品等商品,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或其他更多售后保证,但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发现是假冒产品,要求退货,商家拒绝履行承诺;实物与宣传不符。消费者收到网购货物后发现实际货品与样品性状不符,有的甚至为“三无”产品;“网络交易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难,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推诿扯皮,或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承诺不兑现、退货时商家拖延解决等;保价承诺不保价。商家宣称不用等“双11”即享最低价,不料几日后又降价。消费者要求补偿差价,商家则以不可同时享有多项优惠为由予以拒绝;优惠活动规则不明晰。商家对优惠券或者消费积分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不加提示,消费者使用时处处受限。有的商家玩起“文字游戏”,夸大促销力度误导消费者;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消费者支付订单后,商家以“商品无货”、“系统故障”、“工作失误”为由擅自取消订单。当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商家未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而后又单方面拒绝履约。
   微评:每年“双十一”一再刷新网购消费新高度,但每年3·15对于网购的投诉也是居高不下。网络商家和购物网站的经营者不能只顾发展,修“内功”也得跟上,尤其是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 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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