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5日

使用易燃材料晋中一汗蒸房被查封

  本报记者 赵云云
   因使用易燃材料,日前,晋中市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家宾馆内的汗蒸房进行了临时查封。
   不久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的金华苑宾馆(休闲、住宿娱乐部)内汗蒸房服务项目的场所,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并在可燃材料内敷设电热膜,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之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宾馆,根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宾馆内的汗蒸房进行了临时查封。现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求宾馆负责人立即停止使用汗蒸房,切断汗蒸房内的电源,随后在电闸和房门贴上了封条,并督促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晋中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广大群众亦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消防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