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6日

省旅发委提醒重点还是“低价游”

  本报记者 弟姗
   “如遇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理性依法维权,消费者可保留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3月15日,省旅发委在太原南站开展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消费者旅游咨询200余人次,提醒消费者要谨防各种特价游”“免费游”等低价及零团费诱惑消费陷阱,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
   上午,山西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山西省导游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在现场宣传文明旅游常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活动中,山西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围绕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游客宣讲了如何“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如何理性维权等旅游常识。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发放了 《旅游法》《文明旅游出行提示》宣传单等3500余份宣传资料。
   山西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王钢表示,举办此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旅游维权意识和文明旅游意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理念,营造“诚信、优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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