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24日

晋城市区10公里范围禁燃煤项目

  本报记者 毛明辉
   3月23日,记者从晋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保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6年增加1%这个目标,晋城市出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提出硬性规定:市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任何燃煤项目。其他地区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
   其实,晋城市强硬卡位的2017年全市实现生活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之目的仅是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要的一条。为确保空气质量1%的增长,晋城市制定了涉及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清洁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10个方面,共计56项任务。
   在详实的行动计划中,不仅规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还有相对应的实施单位和责任人。比如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板块,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所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全市开展的“铁腕治污”行动,4月底前对辖区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全面取缔,取缔工作要严格落实生产设施拆除、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对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市电力公司对列入取缔名单的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严格执行断电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电力公司)
   另外,晋城市还出台 《晋城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等配套行动方案,以坚强的组织领导,各部门的联动合作,严格的责任追究,公开的社会监督等力度空前的措施确保2017年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