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28日

太原职工跨省就医当地就能报销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经过实地测试,太原市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备案人员,在当地就医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即时报销。
   跨省异地备案人员,是指长期居住在山西省以外的离、退休人员;由于工作原因,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山西省外工作的在职职工。根据规定,这些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太原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这意味着,他们要报销医疗费用,免不了两地长途跋涉,来回奔波。
   太原市医保中心数据显示,跨省异地备案人员有2万多人,其中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员,太原市医保中心主动作为,顺利实现了与山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对接。在此基础上,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又奔赴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实地测试。目前,测试已成功。
   今后,太原市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备案人员,可自由选择当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完成数据对接后,即可实现住院费用即时报销,省去先垫付再返回太原报销的麻烦。预计2017年年底,太原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0多万参保人员,从太原转诊到北京、上海等地就医,其住院费用将可即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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