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30日

省旅游质监所发布清明出游六大提醒

  本报记者 弟姗
   3月29日,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清明节出游提示,随着天气转暖,山西旅游进入旺季,为确保广大游客愉快出行,游客出行尽量避开清明祭扫人流高峰,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提前购买旅游保险。同时,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做到文明旅游。
   首先,游客自由出行要增强安全意识,关注交通、卫生、气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提示,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并提前购买相关旅游保险。其次,报名参团时,游客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实旅行社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时,也应该相当注意。出游前要详细阅读,在合同中要注明地接社相关信息、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安排、明确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及次数。
   对于“低价游”,坚决说“No”,不要盲目选择价格过低的旅游产品,应当将产品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同时,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要积极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尊重别人权利,避免产生不文明行为。此外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保持理性,要避免过激行为,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尽量完成行程,防止损失扩大。
   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还特别提醒,游客在行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山西省以及11地市旅游投诉电话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