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6月14日

我省五大行动促进大学生就业

  见习记者 张树志 本报记者 赵伟
   6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已联合出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今年,我省主要通过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个方面的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全省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开始,我省国企招聘统一到指定平台发布。
  开发课程
   我省各高校都要健全完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充实和规范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内容,按规定安排就业创业课时,并计入学分。值得关注的是,我省高校除了推进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外,还要聘请专家学者、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优秀校友担任就业导师,充实就业创业指导队伍。
   我省各高校都要开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我省还将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凡有条件的高校都要开设创业培训点,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政府创业培训补贴。
   我省将充分发挥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和省创业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的示范带动作用,采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小额贷款”的叠加模式,扩大贷款规模,切实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各类创业者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动态服务
   我省将加强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高校及时详细了解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就业意愿等,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院校专业学科设置、毕业生规模结构等信息。
   同时,针对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要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按规定落实求职补贴,力争帮助更多困难群体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逐一联系
   我省各高校将引导毕业生参加“实名登记”填报各项信息,从源头上保证全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数据完整准确。各级人社部门将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逐个联系、逐一了解未就业毕业生需求,做到应登尽登。
   我省各地将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点,丰富就业服务内容,综合运用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国企招聘
   我省还将落实国有企业招聘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的,应在指定的发布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省、市、县都要指定统一发布平台,省级发布平台为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市、县级发布平台为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以及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其他发布平台。中央驻晋和省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应在省级平台发布,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应在市级平台发布,县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应在县级平台发布。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和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