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6月21日

中介伪造证件卖他人房屋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太原三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为一己私欲,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房屋强行出售并过户。6月20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了解到,这三名男子已被三桥责任区刑警队依法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前段时间,他们接到辖区一公证处的报案材料,材料中反映 2015年和 2016年期间,有人假冒高某身份,用假证件在公证机关分别办理了一处房产补办房产证和房屋委托出售公证。经了解,这套位于双塔南巷的房产是2002年高某与前妻胡某的共同房产,房产证写着两个人的名字。胡某再婚后与现任丈夫常某想对这套房产进行买卖,就将房产挂在网上等待二手房交易。
   这条信息被时任某房产中介业务员的樊某看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胡某向樊某提出,房屋的另一所有人不在本地,房产证也不胡某手里。樊某为了达成这单买卖,和同事张某、朱某一起伪造高某的临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公证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证补办和房屋委托出售公证,将高某和胡某共同名下的房屋出售并过户给他人。
   目前,胡某及三名中介工作人员将为此事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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