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7月05日
名单制管理 多部门联合

山西严打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本报记者 赵伟
    7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金融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炯玮表示,我省各市已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实行名单制管理,将恶意逃废债务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征信系统,并进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同时采取给予代偿宽限期、融资担保责任置换、债权转股权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
  给逃废企业列名单
   “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和“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1+9”专项行动的其中两项。
   张炯玮坦言,目前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诚信环境,影响了银企互信关系,制约了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需各方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由省金融办牵头,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单位,协调各市、各金融机构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历时将达六个多月。
   目前,由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债权管理专项小组,对金融系统不良资产中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企业和个人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发现线索;由各市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召开银行、企业及相关部门参加的逃废债务协调会,采取逐家见面、逐户排查、分类认定的办法,对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进行清理、认定、登记,实行名单制管理。在此基础上,省金融办已牵头成立省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联席会议,对涉嫌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梳理,编制了《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明细表》,印发至各市。目前,各市正在进行清理、认定、登记,确定最终名单。
  风险排查“四欠”企业
   为化解当前制约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梗阻问题,我省还将“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列为营商环境9个专项行动之一,这也是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张炯玮介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一定的抵押、质押或担保,部分企业在缺乏抵押品、质押品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互保的方式进行融资。一旦资金链趋紧,某一企业的银行债务问题往往会影响担保链上的其它企业,形成连锁反应,极易引发金融风险。
   为此,省金融办广泛调研,参考借鉴浙江、山东等省份先进思路和做法,反复讨论,针对性地提出了9种切实可行的化解方式,包括存量贷款转化为银团贷款、给予代偿宽限期、授信归集、融资担保责任置换、收购重组、平移代偿、债权转股权、破产清算等化解措施。目前,由各市企业担保链风险处置工作组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对辖内企业资金担保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究,及时摸排、核实情况。重点对涉及去产能、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以及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建立重点风险关注企业名单。
   目前,由省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已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11个市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各市正在按照任务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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