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7月10日

山西设标准创新贡献奖最高奖励10万元

  本报记者 赵伟
   7月9日,省质监局对外发布《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根据《办法》,我省将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每两年申报一次,入选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此举旨在鼓励和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我省将每两年组织申报标准项目奖,主要针对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地方标准,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团体标准,按规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企业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分别限定授奖数量为10个、20个、30个。其中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
   获得一等奖要求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作用。对于获得标准项目奖的标准起草人,列入山西省各类职称评审奖励范围。
   申报标准项目奖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为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