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01日

我省历史文化名村居全国第一

  本报记者 关静
   7月 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关于 《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我省的名城、名镇、名村数量在全国排名前列,特别是历史文化名村,我省有32处,数量居全国第1位。
   省住建厅厅长李栋梁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现状进行介绍。全国13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我省有6座,占比4.6%,居全国第7位;全国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我省有40处,占比7.6%,居全国第3位,其中,全国276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我省有32处,占比11.6%,数量居全国第1位。我省还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97处。
   因此,我省众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既要承载当今社会的各种功能,又要全面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近些年社会对保护工作认识不足,保护资金缺口较大,古城、街区年代久远,建筑损毁严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居民生活条件较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但是,省级层面我省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保护管理及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针对性不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尽快出台我省地方性法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保护机制,做好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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