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07日

网友微博举报 遮挡号牌被查处

  本报记者 陆祁国 通讯员 赵雪云
   近日,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回应微博举报,快速拦截并依法查处一起故意遮挡号牌严重交通违法案件。
   当日15时13分,“太谷交警”新浪官方微博接到一名群众匿名举报称,太谷县西山脚下有一辆红色微型面包车故意遮挡号牌、司机涉嫌无证驾驶。
   接到举报后,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科工作人员当即向举报人核实相关信息。此时,被举报的微型面包车已经朝着南山南路方向驶去。举报内容上报之后,副大队长武学军当即指令鼓楼交警中队派出警力进行查缉。
   16时43分,鼓楼交警中队三名民警驾驶警车由北向南行至南山南路与闫北线交叉路口时,发现被举报的红色微型面包车停在路口等红灯,遂将其带回太谷县交警大队。
   经调查,当事人不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查明情况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太谷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触犯其中任何一项都要被一次性记12分,同时还得接受经济处罚。目前,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交警部门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因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切莫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