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9月13日

三个月太谷9848人不系安全带被罚

  本报记者 陆祁国 通讯员 刘伟利
   9月11日,太谷交警向媒体通报了近三个月来的系列专项整治成果。其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仍是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共查处9848起,其查处量接近查处总量的22%。
   汽车安全带被称为生命带,系全世界公认的迄今为止最廉价也是最有效的安全装置。权威统计数据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使正面撞车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死亡率减少44%、翻车死亡率减少80%。按照山西省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要被处以50元罚款并记2分;在其他道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要被处以50元罚款。
   但从太谷交警6月1日至8月31日的执法数据可以看出,该大队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86起,非现场处罚41203起,其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多达9848起。
   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武学军指出,开车先系安全带不仅是一种良好习惯,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目前,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之所以高发,主要有两种原因:其一是侥幸心理作祟,当事人普遍认为交通事故和自己无缘,系不系都无所谓;其二是嫌麻烦。如此,就导致了一种很尴尬的现象:有些机动车驾驶人看到交警检查时才慌忙系上安全带,过了检查点立马解开安全带。
   下一步,太谷交警还将坚持路面警力现场查处与交通监控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促使更多机动车驾驶人养成开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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