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0月16日

酒驾吊销驾照 伪造证件被查

  本报记者 陆祁国
   同一个人两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并吊销驾照。如此沉痛教训当足以让当事人惊醒,没想到其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拿着伪造的驾驶证醉酒驾驶,第三次被交警查获。10月15日,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开发布了这一典型违法案例。
   据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水秀中队中队长贾胜江介绍,9月30日晚,在凤仪街东海北路口执勤期间,一辆车牌为晋KAV070的小型汽车接近执勤点时突然停车,犹豫不前。民警迅速打手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同时做好了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该车车门打开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测试,其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车,随即将其带至太谷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
   与此同时,民警在查看该司机驾驶证时,发现有伪造痕迹。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很快核实了司机名叫李某旺,并发现其之前因酒后驾车,在国道108线666公里处,于2013年1月11日、2015年6月23日两次被查处,驾驶证系伪造。
   10月1日,该中队以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对李某旺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
   随后,经有关部门检测,李某旺事发当晚采集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66.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李某旺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