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08日
宽为限 紧用功

“双11”网购 消费者多留心

  本报记者 钟如杰
   11月7日,临汾市工商局针对“双 11”电商促销期间可能出现的广告宣传、商品质量、消费纠纷、售后服务等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理性消费。
   临汾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小心低价陷阱,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不被虚假折扣迷惑。消费者与商家要多沟通,了解促销规则,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另外,消费者在网上找到所需商品后,不要着急拍下,要多看看买家评价。
   同时,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客观行使评价权利,应秉持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切莫成为商家“刷信”的工具。
   此外,临汾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支付平台,签收前要验货,尽量当面核验商品,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同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临汾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后不要忘了保存购物证据。网购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如果产生纠纷,在与卖家、网络交易平台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