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13日

我省上调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

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181元、0.2715元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1月9日, 山西省发改委下发通知,上调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燃气管输企业供各城市冬季非居民天然气的门站价格。根据各个门站的实际供气量,每立方米天然气分别上调0.181元、0.2715元。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保持不变,按现行价格执行。
   此次调价公司包含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朔州京朔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 (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运城有限公司、朔州京平天然气有限公司等企业。
   通知显示,对省内管输企业单独输送销售的煤层气,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不高于省内规定的省内管输企业供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购销差价支付管输费用。直供燃气热电企业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按照上述管输企业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等额上调,具体由供需双方结合供气品质等实际协商确定。不超过2017年4月至9月日均非居民实际供气量部分,价格上调0.181元/立方米;超出2017年4-9月份日均非居民实际供气量,但不超过2016年11月-2017年3月日均非居民实际供气量部分,价格上调0.2715元/立方米。超过2016年11月-2017年3月气量的新增需求部分,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竞拍,交易价格由市场确定,并按不高于现行规定的省内管输企业供各城市天然气门站价格购销差价支付管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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