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2月15日

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配套制度出台

  本报记者 赵伟
   12月14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日前省国资委制定并下发了 《关于印发外部董事配套制度的通知》,以完善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强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工作。
   所谓外部董事,就是非本公司职员的董事,即由公司外部人员担任公司董事,并在董事会中占据主要比例和主导地位。这一制度在于避免董事成员与经理人员的身份重叠和角色冲突,保证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层进行公司决策和价值判断,更好地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此次配套制度包含六个文件,分别是:《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管理办法 (试行)》《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试行)》《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山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山西省国企业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办法 (试行)》《山西省国资委监管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薪酬及履职待遇管理暂行办法》。
   该配套制度立足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突出外部董事履职过程监督和履职效果评价,提出了多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相结合的外部董事考评方式,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结果运用做出了规定。围绕专职外部董事任职条件、选聘程序、权利义务、管理评价、解聘退出等核心内容,对所涉及的管理事项分类归置、延伸细化。规范了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内容、时间和方式,规定了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确定了外部董事薪酬及履职待遇,实现了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动态”管理。
   据介绍,配套制度内容较为全面,分类较为清晰,关联较为紧密,有利于促进外部董事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利于确保专职外部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达到 “四专”,即身份“专职”、能力“专业”、履职“专管”、职责“专用”,有利于激发外部董事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对于我省外部董事科学、高效和规范履职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