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2月20日

山西五地将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本报记者 赵伟
   12月19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会议。会上,山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岩介绍,《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日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等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先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24个部门97项改革事项,这些事项是审批频次高、群众反映多的热点、难点问题。”董岩说,试点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上述五大开发区内企业的有关审批将按新办法执行。
  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据悉,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总体架构由《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及两个附件组成。第一个附件是改革具体事项表,对我省的改革事项、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个附件是《贯彻实施<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对全面落实五项改革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完成各项改革的时间节点作了明确要求。
   此次改革试点地区设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等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
   董岩介绍,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共涉及24个部门97项改革事项,这些事项是审批频次高、群众反映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从12月21日起,五个开发区内企业的有关审批将按照新的办法来执行。他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准备,确保改革的具体措施到位。《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取经上海浦东新区
   具体而言,我省改革学习了上海浦东新区的做法,对我省的97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分了五大管理类型。
   第一大类是取消审批,即对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这类的改革事项主要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大类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对于只是向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于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审批为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只要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批。这一类的改革事项包括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大类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这一大类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为了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开展,《工作方案》的附件2专门制定了我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的样本。
   第四大类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求相关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这类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36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大类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这一大类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1项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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