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1月11日

长治2月1日起对网约车实施管理

  本报记者 连永宁
   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必须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1月9日,记者从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为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的管理,长治市近日出台四项明确要求,并从2月1日起付诸实施。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治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和加强长治市网约车管理工作,1月5日长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召开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约谈会,对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国家对网约车依法实施管理;二是明确平台公司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三是明确平台公司的监管方式,即“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辆和驾驶员”;四是明确整改时限,从2月1日起,对未办理相关手续和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根据“四个明确”,各平台公司要认真自查,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尽快予以清退,规范从事经营,实现网约车和巡游车新老两种业态的融合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