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1月29日

市县消化年度财政赤字有奖励

  本报记者 张树志
   昨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最新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调整消化赤字财政奖励政策,减轻转型负担。
  完善财政奖补
   按照《意见》,建立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2030年前,省财政对县级(不含开发区)新兴产业、第三产业产生的税收收入增量省级分成部分按100%奖励。
   同时,调整消化赤字财政奖励政策,减轻转型负担。以2016年上报决算反映的11个赤字县和2个赤字市为考核对象,2017年-2018年间,凡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并能够消化以前年度赤字的,省财政按照消化赤字额的50%给予奖励;对新增赤字的市县,按新增赤字额的50%扣减转移支付。
  改革财政体制
   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从2018年起,对襄垣县、原平市、介休市、侯马市、孝义市、永济市6个县(市)开展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财政体制上实行彻底的直接管理,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进一步为县级“松绑”。
   收入方面,试点县(市)与所属市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由过去的上下级关系改变为平行关系,市级不再参与分享试点县(市)的财政收入,试点县(市)财政收入除上划中央和省级外全部留归当地。在支出方面,改革前市级通过自身财力安排给试点县(市)的各项配套支出仍由市级承担;改革后的各项新增支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原则上由省与试点县(市)两级负担,市级不再承担对试点县(市)新增支出。
   《意见》要求,今后除按规定由省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外,不再要求县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省级主管部门尽可能减少审批和分配县级项目,资金统筹、项目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级。加大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不指定具体项目,不提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意见》明确,要加大省对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县域财力差距。稳步扩大省对县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对当年存在财力缺口的县予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级财政要统筹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发放、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国企国资改革以及基本民生支出需要。
   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县域转型步伐。建立县域产业衰退评估体系和县域采煤沉陷区治理成本负担评估体系。逐步加大省对县级生态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程度高、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针对我省脱贫攻坚的客观实际,2020年前,省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重点加大对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的倾斜力度,确保省对贫困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省对县级平均增幅,确保省对深度贫困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省对贫困县平均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