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1日

春节期间 太原火灾53起

  本报记者 闫男男
   2月15日0时至2月21日10时,太原市共发生火灾53起,直接财产损失12550元,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春节期间,太原市公安消防部队坚守岗位,忠诚履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突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高风险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养老场所、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紧盯除夕、初一、初五等重要关键节点,重点检查节日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寺庙上香、守岁守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以及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及时消除隐患。节日期间,共派出检查组204个,检查单位623家,发现火灾隐患1170处,督促整改1158处。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节日期间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到一线,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和执勤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和应急抢险准备。对重点街区、商圈、场所实行流动巡防,特别对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现场加强执勤监护。
   节日期间,太原市消防部队接警出动67起,出动消防车181辆次,出动官兵1017人次,抢救财产价值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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