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8日

太原排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本报记者 闫男男
   为确保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从3月1日起至3月31日,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统一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主要包括向公众开放的电影院、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KTV、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等室内场所。
   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娱乐场所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在岗在位情况,值班人员是否能够按照操作规程熟练操作,员工培训演练情况。另外,场所内部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是否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应急逃生演练情况也属于检查重点。
   对检查发现的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执法人员采取关停、临时查封、拘留等执法手段,凡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凡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