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4日

长治曝光3·15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 连永宁
   3月13日,记者在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在长治市工商局召开的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 “长治市2017年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7年,长治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981件,比2016年同期增加2295件,增幅30%。全年共调解各类消费维权纠纷1325件,办结率为98.5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4万余元。2017年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二是沁县绿航农资经销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损害农民消费者案;三是长治市中通旺达速递有限公司欺骗消费者案;四是壶关县桥上烟酒店经销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五是长治县凯利商贸冒用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销售食品案;六是长治市城区李玉操涉嫌无照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七是黎城县千汇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八是长治县城太行烟酒食品门市部擅自使用“潞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案;九是平顺县石城镇河山石油城虚假宣传案;十是沁源县段建芳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今天,我们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目的在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市稳定发展大局。2018年,我们将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努力营造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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