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9日

全省选调400名毕业生到基层

  本报记者 赵伟
   3月17日,省委组织部公布,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招录选调生工作,选调4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报考人员可通过山西组工网(www.sxdygbjy.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查询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
   选调对象为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2018年毕业生)。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曾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等。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组织推荐程序需在3月31日前完成。
   笔试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笔试时间,4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笔试地点设在太原。
   录取者,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此外,省、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80508/545580.sh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