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18日

未悬挂号牌牵出毒驾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刘琴
   近日,长治市一名男子因未悬挂号牌而被牵出毒驾违法行为。明明有号牌却放在后备箱里,接受交警检查时又被发现车里的吸毒工具。
   当天下午,长治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刘波带领民警在液压岗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越野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驾驶人王某的证件进行查验期间,民警从该车后备箱里找到一副晋DS***9的号牌。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信息和车辆信息进一步核实比对,民警确认王某信息和车辆信息吻合,但其未悬挂号牌违法行为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12分。
   进一步检查时,民警发现王某的车上有疑似吸毒工具,遂将其带至大队办案区进行尿检,确认其尿液呈阳性,涉嫌毒驾。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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