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24日

山西出台方案激励七类人增收

  本报记者 赵伟
   紧缺技术工落户享支持、农民搞养殖可优先扶持、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兼薪……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方案》将主要针对技能人才等七类群体,出台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带动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紧缺技工落户优惠
   《方案》提出,我省将实施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其中,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年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企业按照工人技能水平确定工资待遇,积极试行年薪制、股份制、期权制等分配方式,提升技能人员收入水平。给予技能人才荣誉激励和待遇激励,鼓励各市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我省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政策。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在新型职业农民中每年培养1000名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开设适合新型职业农民的信贷产品和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对新型职业农民领办的畜牧养殖产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政策扶持。
  大学生创业提供贷款
   我省将实施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其中,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可按不超过无收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核定,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探索开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试点,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我省实施小微创业者激励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支持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社保补贴等服务。
  基层干部基本工资比重提高
   我省将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政策。其中,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工作职责、经营业绩、风险承担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全面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我省将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政策。其中,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乡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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