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26日
省旅发委发布温馨提示

五一旅行记得签订旅游合同

  本报记者 弟姗
   “五一”小长假将至,旅游市场又将迎来一轮出游高峰,4月25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特发布旅游出行温馨提示,希望游客在出游时要选择理性购物,签订旅游合同,合理维权。
   黄金周和小长假是游客集中出行时期,对人流集中所带来的等候和拥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冲动烦躁。在旅游出行前一定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目的地的天气、客流量以及交通情况等,合理安排出游计划,做到理性出行,错峰出行。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应当选择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注意查看证照的有效期。
   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加盖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旅游费用中所包含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特别要注意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行程中,购买土特产、纪念品时要三思而行,积极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理性购买。购买贵重物品,要看清产品介绍,购买后要索取正式发票。
   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服务纠纷,游客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约定进行协商,也可向所在地的旅游部门进行投诉。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必须依法维权,理性维权,避免以过激的行为扩大事态。
   同时,省旅发委提醒广大游客“五一”假日期间注意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绿色旅游、和谐旅游。欢迎广大游客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现象、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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