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27日

太原要建158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本报记者 关静
   4月2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涉及每位市民,应该在全市普遍推行。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太原市需要在17290个各类机构单位和3439个居民小区展开。今年将要创建158个示范小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垃圾与日俱增。太原市2016年收处180.9万吨,日均4956.2吨,2017年收处194.2万吨,日均5320.5吨。收集、运输、处理任务繁重。国家住建部于今年4月10日至11日,对太原市垃圾分类立法等情况进行督导。随后住建、环保等多个部门提出,今年内要在758个机关、事业机构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要创建示范片区,今年在158个小区开展,创建覆盖率达到所有小区的5%。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因此,制定此《条例(草案)》有利于规范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活动。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对减少生活垃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有重要意义。通过分类和有效加工处理,生活垃圾中废旧的衣服鞋帽、塑料瓶、玻璃罐、报纸报刊、包装箱、废金属等,可实现资源化利用。
   《条例(草案)》针对源头减量,明确规定了减量总体要求,对包装物、一次性物品、果蔬垃圾和园林垃圾提出了减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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