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08日

进店不消费 原来偷东西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如今,很多商场、专柜、店面等,只允许女性可以进入。太原女子郭某就利用自己的女性身份,专门出入上述场所实施盗窃。5月7日,记者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了解到,目前,郭某已被民警抓获,查明作案12起,涉案价值3.8万余元。
   据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民警介绍,今年2月至4月,刑警队陆续接到多名辖区群众报警称,他们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被人盗走。
   案发后,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调取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中年女性。通过后期侦察,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郭某,并在太原市羊市街将其抓获。经查,郭某的作案场所有理发店、美容店、瘦身店、孕婴店等,还假意为孩子报培训班,出入各类培训学校,趁人不备盗窃放在店里显眼位置的手机,之后销赃。已查明案件12起,涉案价值3.8万余元。其中一部窃得手机未设置密码,郭某将其微信钱包内的余额1700元全部挥霍。
   目前,因郭某长年吸毒,病魔缠身,现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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