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10日

太原540处文物古迹加强火患防控

  本报记者 闫男男
   太原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40处 (其中国保33处、省保23处、市保151处、县保333处)。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合作、密切配合,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大为改观。但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建筑耐火等级低、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日常消防管理松懈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文物消防安全监管形势不容乐观。
   面对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新要求,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重落实、求实效,聚焦问题补短板,破解难题降风险,有效确保全市文物消防安全。
  持续加大监管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格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要求,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切入点,充分采取督导、约谈、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压紧压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确保隐患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缝隙。
  大力推广技防手段
   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风险预测、灾情预警等工作,全方位织密安全防控网络,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完善灭火救援预案
   指导文物管理单位依法建立专 (兼)职消防队伍,健全联勤联训机制,立足“灭早、灭小、灭初期”的要求,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强化技战术研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文物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检查人的消防业务培训,切实做到消防培训全员化;大力开展公众消防宣传,督促管理部门设立消防警示标识,推动消防安全纳入导游讲解提醒内容,切实做到安全提醒全覆盖;结合火灾发生规律,在重大节庆日、宗教民俗活动期,组织志愿服务队设点宣传、巡回宣讲,切实做到巡防宣传全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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