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11日

省市国地税拟签五企税收共治

  本报记者 李睿
   日前,山西省国税地税局、太原市国税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联合走访了2018年拟签订税收共治协议的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就税企双方签署税收共治协议意向及后续解决企业的涉税问题做了初步协商。
   省国税局大企业处李东英处长介绍了税收共治的意义是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在税收共治中,贯彻1421工作机制:“1”是税收政策解释与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4”是依据纳税人不同类型,开展个性化、差异化、团队化及集成化服务,不断健全与完善税企协调、税法宣传、税企争议处理、政策执行反馈相关机制;“2”是为融合两个监督,建立分行业的由税企双方参与的内控管理团队,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税务部门防范廉政风险;“1”是建议一个“清”与“亲”,建立新型依法诚信的税收征管体系。通过与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进一步清晰税企双方在税收共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立涉税问题收集、解决、反馈和监督机制,搭建税企共治新框架。省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张瑞清局长从税务角度与企业角度、社会层面与税收层面,阐述税收共治的好处及实现共治要树立法治理念,采取合作、协商、自愿等原则开展。
   太原市国税局吴素贤局长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对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给予解答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表示服务好企业,落实好政策,解决好企业涉税诉求。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柴建波局长表示,做好上级与企业的桥梁与纽带,服务好上级机关,完成税收共治协议的签署准备工作,服务好企业,落实税收共治协议内容,做好企业涉税诉求的具体落实。三家企业的负责人一致表示,非常愿意参加税收共治协议的签署,认为协议条款反映了企业的多方需求。协议签署之后,解决集团公司遇到的不同涉税诉求是他们的愿望,对税务部门的服务理念与方式表示感谢。
   税收共治协议的签署工作是省国地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太原市两家企业签署税收共治协议,满足大企业个性化需求,收到很好效果,企业及社会各界纷纷点赞。今年,全省拟定与5家企业签署,太原市占4家,将使大企业税收共治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