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15日

山西贫困村民收入增速超全国均数

  本报记者 张树志
   5月14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公布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元,增长11.7%,增速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7个百分点,比全省高3.4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6.8%,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增长主要体现在四大项,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一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54元,同比增加26元,增长1.7%,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3.3个百分点。同时,经营净收入增速加快。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76元,同比增加68元,增长9.7%,增速比上年同期增速加快7.2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增速加快6.3个百分点。
   此外,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转移净收入增长强劲。一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元,同比增加10元,增长24.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2.9个百分点。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67元,同比增加130元,增长24.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9.9个百分点。
   一季度,山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在全国有国定贫困县的 22个省(市、区)中居第6位,位次前移11位。从中部六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山西居中部六省首位,分别高于河南2.1个百分点、湖北1.3个百分点、安徽0.6个百分点、湖南0.5个百分点、江西0.4个百分点;从周边五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山西居周边五省第2位与河北持平,分别高于河南2.1个百分点、陕西1.2个百分点;低于内蒙古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