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30日

太原将培训九万“有证”劳动者

  本报记者 聂晓丽
   5月28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18年至2022年,太原将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其中,今年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指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等级或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劳动者达9.12万人,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5.36万人(其中市卫生计生委山西护工1000人,省家服协会家政服务4600人)、城镇失业人员3.7万人。
   太原市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承担相关培训任务。
   针对不同培训人群,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的距离。其中,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主要实行“先培训、后就业”模式,重点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用人单位主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模式,重点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素质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实行“边培训、边就业”模式,重点对通过职业介绍达成就业意向的劳动者开展 “订单式”培训。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实行“需求储备式培训”模式,重点对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市场需求集中度较高的职业(工种)定向培训。
   同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将由原来按职业(工种)分类确定调整为按培训时间确定。根据学员的培训意愿、培训职业(工种)设施设备要求及太原市实际,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80个课时)左右,最长不超过15天(120个课时),最短不得少于5天(40个课时)。10天内每人每天补贴150元,10天后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此外,太原市将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突出评价结果互认,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用人单位聘用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