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6月22日

长治 专项行动整治破坏环境行为

  本报记者 连永宁
   近日,长治市召开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主要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提供重要保障,长治市将开展为期6个多月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自2018年6月起到12月底,重点打击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违规排放倾倒废水废物污染水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占用破坏污染土地、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盗挖滥伐等破坏森林湿地资源、妨害生态环境保护、为环境污染充当“保护伞”、黑恶势力破坏生态环境保护八个方面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营造保护生态环境浓厚氛围,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长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唐立浩强调,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 《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线索摸排,坚持依法打击,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引导,严格督导问责,形成强大攻势,确保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长治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贡献。

/4.0 C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