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6月26日

山西新增206家医保定点药店

有效满足参保人员家门口购药需求
  本报记者 赵伟
   6月25日,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传来消息,经过中心资料评估、资格公示、联网测试及实地验收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程序,确定山西滨海专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阳店等206所零售药店为省直定点零售药店,有效满足参保人员家门口购药需求。
   据悉,申报为定点零售的药店与省医保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统一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牌,并执行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购药服务。
   事实上,去年以来,《通知》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对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物品陈列范围、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使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以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自身经营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外的物品要分区摆放,明确标识区分“医保支付”和“非医保支付”。
   特别是,我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会同物价、食药监等部门监督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充分利用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首次发现违规行为的暂停医保服务整改三个月,二次发现违规行为的暂停医保服务整改六个月,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两年内不再批准定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继续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及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多措并举,促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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