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7月06日

忻州三民办学校招生 教育部门统一管

  本报记者 陈晓平
   7月4日,《山西青年报》记者从忻州市、忻府区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忻州市北方中学、忻州师院附中、忻州实验中学三个热门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据了解,上月出台的《忻州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对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学校招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针对民办学校招生作了重点强调,民办学校招生要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18年,忻州市北方中学、忻州师院附中、忻州实验中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每一名适龄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
   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