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7月10日

暑期旅行投诉 请拨0351-7321999

  本报记者 弟姗
   适时错峰出游,选择合法旅行社,拒绝“不合理低价游”,签订详尽合同,文明旅行,增强安全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日前,省旅发委发布暑假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安全出行。
   随着暑期的来临,旅游旺季已然到来,游客随团出游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参团资质,对微信、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自觉抵制 “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同时,为了保障维权有据,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索取相关票据,若汇团款入个人账户,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
   在境外旅行时,游客要尊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外出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妥善保管各类证件和贵重物品,出行前要购买旅游保险。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
   出游购物是游客旅行的必要环节,要选择正规购物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盲目跟风、贪图小便宜、轻信“老乡店”等,避免冲动消费,要保存好购物发票等凭证。如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协商不成,可以在行程结束90天内向山西旅游质量监管管理所 0351-7321999或 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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