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06日

山西发禁赛令 严查“山寨”活动

  本报记者 田凤凤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文规范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凡开展的活动,均须按规定管理权限重新核准。
  活动要审核报备
   省教育厅明确表示,教育部负责全国基础教育领域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宏观管理工作,山西省教育厅按规定负责山西省域内的相关工作。跨省举办的此类活动,由涉及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其中涉及挂牌、命名、表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
   批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未经批准,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全省”“山西省”字样。
   山西省范围内,如今所有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均须按规定管理权限重新核准,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审核报备。
   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申报时,需提供活动组织的依据(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实施范围、时间、内容、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资料。省教育厅将在山西省教育厅官网(www.sxedu.gov.cn)发布经核准同意组织开展的、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名单。以后新申请增加的活动,于当年3月1日前向山西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在每年4月1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活动名单。
   全国性的此类活动,以教育部批准文件为准。未经审核公布、擅自实施的活动,均为违规行为。
  查处“山寨社团”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域内面向基础教育领域违规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进行监督,对辖区内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对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等赛事,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借机敛财涉嫌造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不得收取报名费
   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坚决克服逐利倾向;必须按照审核备案的内容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
  不得作入学依据
   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获奖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违规举办的活动,也不得承认违规开展此类活动的成绩或结果。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设立举报热线
   省教育厅建议,学校、家长、学生充分认识参与违规竞赛等活动的危害性,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自觉抵制未经审批的此类活动。
   同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规范治理此类活动纳入教育督导,列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事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和优质均衡县(市、区)认定的“一票否决”事项。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渠道,诚挚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治理不规范的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表彰活动。
   山西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351—3046303。
   举报邮箱:jjc@sx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