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15日

山西10年资助困难生62万人次

  本报记者 田凤凤
   十多项资助办法,立体资助格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8月14日,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布2018年山西各类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办法。2007年至2017年10年间,山西累计资助普通高校学生62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达33.38亿元。
   中心主任郑晓怀表示,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时不用愁——有学校绿色通道,政府还给路费补贴;入学后不用愁——有各种奖助、勤工俭学办法。
  资助金额累计达33.38亿元
    2007年以来,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十八大以后,又不断修订完善并提标增补部分资助项目。
   目前,在学生资助政策方面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高等教育方面切实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助学贷款交学费、住宿费;入学时不用愁,路费有补助、绿色通道提供临时救济;入学后不用愁,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帮助完成学业。
   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国家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三个全覆盖”。从资助手段上,形成了“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
   2007年至2017年10年间,国家财政在学生资助方面的支出达7000亿元,预算增长速度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2.6倍。而山西10年累计资助普通高校学生62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达33.38亿元。其中,本科阶段58万人次,资助金额达303201.8万元;研究生阶段42549人次,资助金额达30630.86万元。
  五个阶段有资助
    从上幼儿园到大学毕业,每个阶段都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办法。郑晓怀表示,山西省以政府为主体,已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实施、学生受益”的资助工作理想格局。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对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受助儿童覆盖面达到在园幼儿数的15%。
   义务教育阶段,在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落实和完善“两免一补”政策,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城乡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对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在校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4元/生/天。
   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在校生免学费全覆盖。同时,对全省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普通高中教育,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对象为全省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安排助学金,资助覆盖面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0%,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入学“绿色通道”、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政策。
  13类资助途径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2017年,奖励本专科学生956人,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金额764.8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
   对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不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自愿到我省58个贫困县基层单位(岗位)就业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含3年,从实际到岗日期算起),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师范生免费教育
   我省在山西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2017年,山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校生1914人,省级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补助经费2225.32万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包括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2017年,我省大学新生入学资助6918人,其中资助考入省内学生4057人,考入省外学生 2861人,资助金额488.95万元(含13.9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各学校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拿出资金用于支付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