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17日

太谷一司机六年三次酒驾被拘

  本报记者 张帅 通讯员 庞瑞杰
   2012年和2013年因酒驾、醉驾被交警部门两次查处,如今又因醉驾被查。8月16日,记者从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王某因醉酒无证驾驶被拘留。这已是王某6年内第3次因酒驾被查。
   8月8日,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发出警报,晋KJ8097灰色雪佛兰小轿车所有人的驾驶证存在异常。接到预警信息后,七五三道口执法站民警迅速出警,在国道108线665公里处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当时驾驶车辆的王某正是该车车主,其驾驶证已被吊销,而且王某浑身酒气。经酒精检测仪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131毫克/100毫升、128毫克/100毫升。王某对检测结果确认无异议,当场签字。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到太谷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样采集。
   9日,榆次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7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此之前,王某已两次因涉酒交通违法行为被太谷交警处罚,第一次为2012年7月 (酒后驾驶机动车),第二次为2013年11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有关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王某属于累犯,必将被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