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20日

大同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古城墙

  本报记者 吕汉富 通讯员 杨英云
   近日,记者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向大同市文物局送达了以保护明代古城墙为具体内容的诉前检察建议书。8月10日,大同市文物局已经对该段城墙进行了保护。
  部分古城墙遭破坏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现存大同古城墙为明洪武五年(1372年),大将军徐达奉命依辽、金、元旧城基础增筑新城而成,古城墙一律以规整有制的石条、石板、石方为基础,在原古城墙基础上用“三合土”夯成,外包青砖。
   古城墙高大雄伟,坚固险峻,各种防御设施齐备、自成一体,是我国古代军事建筑史上颇具特色的重镇名城。
   1981年2月24日,古城墙被大同市人民政府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大同市全面实施历史文化复兴与古城保护工程,对70%遗存的古城墙包砖修复。
   然而,位于大同市北都街佳瑀小区西侧的古城墙未得到有效保护和修缮,加上近几年来古城墙遭遇风雨侵蚀,还遭受了非法取土、开挖、垃圾围堵等人为破坏,居民的房屋紧靠古城墙建立,这些情况使古城墙严重遭受破坏。
  下达检察建议书
   该院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认为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标准,依法向大同市文物局发出城检行公建 (2018)2号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城墙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拆除违规建筑物。
   此外,建议其申报、组织实施城墙保护工程项目。最大限度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保留历史信息,保持城墙原有位置和形制。搜集、整理与城墙有关的实物资料,并分类保护,设立城墙保护标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大同市文物局高度重视,召集执法大队、文物科、法律法规科等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组织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截至8月10日,大同市文物局已对该段城墙依法进行了保护。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下达检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大同市文物局依法履职,对古城墙依法实施了保护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文物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