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31日

大同浑源八项机制推进“扫黑除恶”

  本报记者 吕汉富 通讯员 姚建宝
   8月29日,记者在大同浑源公安交管大队了解到,在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大队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又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线索收集研判和对外协调等工作。并建立了八项工作机制,搭建起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深入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联络衔接工作机制,保证专项斗争上下衔接。由综合工作组负责,具体负责每周一次扫黑工作例会,听取各业务部门、各中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同时,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渠道,由办公室主任任联络员,定期上报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和简报。
   建立宣传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张贴发放2000多份“通告”“告示”,借助微博、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及窗口单位电子屏,及时发播消息、打标语,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上门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建立摸排机制,确保打有方向攻有目标。充分发挥民警岗位优势,在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处理违法等环节加强信息比对,注意发现和查获涉毒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人员,在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执法执勤过程中,注意搜集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线索。在联合治超、整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移交,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涉及交通管理矛盾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建立重大警情研判机制,确保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核查机制,确保无遗漏差错和迟办缓办;建立协调机制,注重与县局刑侦、法制等警种部门的沟通;建立排查线索管理制度以及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责任倒查制度。通过签订《承诺书》,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