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9月03日

外汇局通报23起违规典型案件

  9月1日,外汇局通报了23起违规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多家银行外汇违规和个人逃汇用于购买境外房产。
   例如,2016年2月份至10月份,平安银行厦门瑞景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处以罚没款200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2017年2月份至9月份,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该行为违反 《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处以罚没款192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除了通报银行和企业外汇违法违规,也通报了多起典型的个人外汇违法违规案例。
   例如,2016年9月份至12月份,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利用9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454.06万美元。该行为构成逃汇行为,处以罚款218.30万元人民币。
   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2年11月份至2015年2月份,王某将1497.28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
   广东籍唐某分拆逃汇案。2016年1月份至10月份,唐某利用6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7.76万英镑,构成逃汇行为,处以罚款150万元人民币。
   安徽籍卢某分拆逃汇案。2016年9月份至2017年6月份,卢某利用1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88.68万加元,构成逃汇行为,处以罚款48.3万元人民币。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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