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9月27日

晋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本报记者 毛明辉
   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晋城日前出台了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是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保护、合理开发;统筹兼顾、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协调配合、整体推进。
   目标任务为,2020年,实现森林、草原、湿地、水流、耕地、矿区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一定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晋城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晋城市将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落实上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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