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0月18日
太原出重拳整治出租车乱象

违规三次吊销资格证

  本报记者 郭丽菲
   拒载、议价、拼客……出租车乱象遭诟病已久,日前,太原市客运办下发了《关于对出租汽车拼客、议价、拒载、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实施从严管理的通知》,决定从10月中旬至12月底,对出租汽车拼客、议价、拒载、违章停车等违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
   针对出租汽车拒载、拼客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停运整顿三天、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10分;第二次,给予停运整顿七天、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10分;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针对出租汽车议价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停运整顿三天、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第二次,给予停运整顿七天、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5分;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针对出租汽车在专用停车场、站或者候客区周边违规停车的行为:第一次,给予停运整顿三天、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3分;第二次,给予停运整顿七天、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3分;第三次,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站或者候客区周边违规停车区域包括:火车南站站前街出租汽车禁停区域、火车南站广场太榆路辅路出租汽车禁停区域、火车站迎泽大街至建设路迎泽南街口、迎泽大街至建设路五一东街口、迎泽大街华苑宾馆及1路公交车站附近辅路和便道、建设路火车站至北仓大厦北等区域。
   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自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应当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办理清除计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