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0月25日

山西为平遥古城墙保护立新规

拆除、损毁者最高罚款50万元
  本报记者 张云鹏
   拆除、损毁历史建筑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10月24日,记者从平遥县人民政府获悉:《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2月3日起施行。同时,古城保护范围重新进行了划定,明确了保护的重点和禁止行为,违法处理有法可依,处罚将不会高举轻放。
   平遥古城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镇国寺、双林寺。核心保护区(以下统称为“古城区”)是指由罗哲文路、阮仪三街、郑孝燮路、王景慧街围合的区域。建设控制区是指由惠济河、柳根街、顺城路、中都街围合的区域。环境协调区是指由祁临高速路、和汾高速路、108国道围合的区域。
   平遥古城保护的重点内容为:整体历史风貌、传统格局和空间尺度;传统街巷、传统院落、传统民居、传统作坊、传统店铺的建筑高度、立面形式、院落布局、空间结构、建筑造型、老墙风貌。破坏建筑高度(为增加阁楼提高建筑高度)、破坏立面形式(在墙上开门开窗等行为)、院落布局(将几个院落开墙打洞合为一个、将二进院落拆为一进院落等行为)、空间结构(拆除房屋内部的梁柱等改建行为)、建筑造型(改变原有造型,建成不伦不类、千篇一律的现代建筑等)、老墙风貌(破坏老墙,采用新砖、铝合金、水泥外墙等行为)城墙、镇国寺、双林寺等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历史建筑、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寺观庙宇、祠堂楼阁、牌坊影壁、古井桥梁、古树名木;历史地名、历史建筑物名称、商业老字号;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近现代重要工业等有关的代表性建筑、遗址、遗迹;传统文艺、传统手工艺、传统产业、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城区内居民生活、社区基本服务的配套设施等也在保护范围,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