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0月30日

晋中全面推进养老市场改革

  本报记者 张云鹏
   “今后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和运营效果不好的公建养老机构要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模式。10月29日,记者从晋中市人民政府获悉,以左权县社会福利中心开展公建民营养老为试点,该市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确立市场运营体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晋中市决定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推行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等模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2019年晋中市养老机构中,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将占45%以上,到2020年将占到70%以上。
   公建民营养老改革中,晋中市将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先照后证”的办法,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公建民营养老改革中,晋中市从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市场环境入手,全面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非晋中市投资者(含外资)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当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
   同时,晋中市养老市场将建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其他养老服务收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政府相关部门要进行必要的监督,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以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及强制服务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