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14日

山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本报记者 赵伟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11月10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改革。”11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介绍,第一批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的改革事项共涉及106项,将实现审批事项减少,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可有效减少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企业办事将更加简单和便利。
  106项审批事项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去年12月开始,我省学习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等5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957件,惠及企业1721家。11月9日,我省召开了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作员部署会议,对我省的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至此,标志着“证照分离”改革,在我省全面推开。
   这次改革,国务院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其中“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在我省拆分为2项实施,小餐饮、小食杂按照备案方式改革,食品小作坊按照优化准入服务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多种改革方式
   审批方式改革表现在以下方面。直接取消审批:主要涉及两项审批事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主要涉及1项审批事项。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主要涉及19项审批事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主要涉及84项审批事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张九萍表示,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在对审批事项放开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管,通过不断的优化、整合,最终形成事中事后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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