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10日

忻州表彰69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本报记者 陈晓平
   12月6日,忻州隆重表彰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群体。胡俊平、常连北、郭全荣等69名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忻州市蓝天救援队、河曲县“2·27”勇救落水少年、忻州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安检排爆大队3个先进群体受到表彰。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忻州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特别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和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用舍己为人的无私爱心,用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人生最美的价值,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次活动旨在为了弘扬正气,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平安美丽忻州。
   会上,有关领导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进集体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为忻州的见义勇为事业创新发展,做出新贡献。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这些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传承中华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美丽忻州建设,实施“1661”战略,实现全面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目标,确保全市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忻州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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